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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芯股份IPO进程波折:关联方贡献六成利润或骤降引争议,销售数据差异隐名交易成探讨点、21亿设备交易引关注|每日资讯

财鲸眼 2025-08-20 09:57:39


【资料图】

引言:  “新芯股份科创板IPO之路风波不断,关联方利润贡献将“断崖”下降、客户数据存差异等问题凸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芯股份”)的科创板IPO之路近来因财务资料过期而暂停,待补充更新完毕后将重启审核流程。这家在国内半导体特色工艺晶圆代工领域占据重要地位的企业,此次计划募集48亿元资金,保荐工作由国泰海通证券与华源证券共同负责。不过,对其招股书及相关文件展开深入分析后,能发现公司在财务数据及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不少值得关注的情况。  营收增长与净利润波动并存,2023年净利润下滑超四成  新芯股份的核心业务是12英寸特色工艺晶圆代工,业务范围涉及特色存储、数模混合、三维集成等多个半导体产品领域,在特色存储领域,公司拥有自有品牌的NORFlash产品,同时还提供研发流片、技术授权、光掩膜版等配套服务。从营收情况来看,2021年到2023年以及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分别为31.38亿元、35.07亿元、38.15亿元、31.46亿元,其中2024年前三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4.84%。但归母净利润却起伏较大,分别为6.39亿元、7.17亿元、3.94亿元、1.38亿元,2023年的同比下滑幅度达到45.05%。  关联方“公司二”贡献超六成净利润,2025年或降至零  在净利润的组成中,有一个现象值得留意,那就是来自关联方“公司二”的技术授权收入在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成为了净利润的主要来源。按工艺平台划分主营业务收入时,“其他”类别主要包含技术授权收入,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该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7.49%和5.44%,金额分别为2.84亿元和1.71亿元,且其中绝大部分来自“公司二”。虽然占比不高,但结合问询函的回复材料可知,它对净利润的影响极大。新芯股份与“公司二”签订的技术许可合同(包含技术授权及相关服务)包含三个履约义务,固定总价为5.7亿元,另外还有上限为5.17亿元的提成费作为可变对价。由于该业务的毛利率很高,2023年和2024年相关收入分别为2.84亿元和1.71亿元时,对净利润的贡献就分别达到了2.47亿元和1.49亿元,而新芯股份2023年度以及2024年1-9月的归母净利润总额分别为3.94亿元和1.38亿元。更关键的是,问询函回复材料明确表示,如果不考虑提成费,2025年该技术授权对新芯股份净利润的贡献金额将大幅降至零元,出现明显的“断档”。对于这一关联交易对净利润的重大影响是否应该在申报稿的风险提示部分披露,新芯股份称披露程序符合规定,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内容,但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和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都认为该关联交易已产生重大影响,建议在风险提示中加以体现。  恒烁股份采购数据与新芯股份销售数据存差,2024年退出前五大客户  在客户方面,报告期内新芯股份披露的前五大客户里,只有上市公司恒烁股份(688416.SH)是实名出现的。2021年至2023年,恒烁股份连续跻身新芯股份的前五大客户之列,相关销售金额分别为3.02亿元、3.44亿元、2.86亿元,在新芯股份销售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9.62%、9.82%、7.50%。但恒烁股份自己披露的采购数据与新芯股份的销售数据并不一致。恒烁股份2021年年报显示,其第一大供应商是新芯股份,采购金额为2.93亿元;2022年和2023年,其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03亿元和2.67亿元,都低于新芯股份披露的对应销售金额。某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这种差异可能是由于统计时间节点或者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到了2024年,恒烁股份2024年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仅为1.62亿元,较2023年下降了约39.15%,而且在新芯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的前五大客户名单中,已经看不到恒烁股份的名字了。双方曾在2022年1月25日签订《晶圆加工产能合作协议》,恒烁股份预付了3亿元的产能绑定金,绑定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还剩余1.79亿元。2025年1月2日,恒烁股份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1月1日起,双方暂时不再进行产能绑定合作。对于类似取消产能绑定的客户数量,新芯股份没有具体披露,而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该事项本身并非强制披露的内容,因为原绑定期限已经届满,没有续签意味着合作模式自然终止,除非交易所在问询函中特别问到,否则一般不需要主动披露。  关联方“公司三”7亿借款利率1.75%,21亿设备交易引关注  除此之外,还有一家进行隐名处理的关联方“公司三”与新芯股份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2021年9月29日,新芯股份与“公司三”签订《统借统还资金分拨协议》,借入7亿元资金,年利率为1.75%,期限至2026年8月,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3.1亿元。对比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公布的2021年9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为3.85%,5年期以上为4.65%,可见该借款利率明显偏低。除了借款,“公司三”还租赁新芯股份的厂房,并支付租赁费及配套使用费,2021年至2023年的金额分别为1.89亿元、1.7亿元和19.51万元,而且在租赁期间自建了晶圆生产线,租赁结束前迁回了大部分设备,2023年新芯股份出于自身需求购买了剩余设备,交易金额达到21.43亿元。虽然新芯股份在申报稿中没有披露“公司三”的具体名称,但通过问询函回复材料的线索以及天眼查的信息,推测“公司三”可能是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股权关系来看,报告期初长江存储曾全资持有新芯股份,2023年5月,长江存储将所持新芯股份100%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长控集团,此后二者成为兄弟公司关系。对于“公司三”是否为长江存储以及为何进行隐名处理,新芯股份回应称是依据IPO相关规定豁免对外披露信息。  新芯股份的IPO进程面临诸多挑战,关联方利润贡献的“断崖”式下降、与客户之间的数据差异以及和神秘关联方的复杂交易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弄清楚和解决,这些问题也将持续受到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关注。  尾声:  “新芯股份IPO进程中的这些争议与疑问,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上市之路,也考验着市场监管的精准度,后续发展值得持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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